2019年8月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决字〔2019〕12号)》显示,中信银行因涉及13项违法违规事实,没收违法所得33.6677万元,罚款2190万元,合计2223.6677万元。
(四)信息系统控制存在较大安全漏洞,未做到有效的安全控制;(五)未按企业划型标准将多家企业划分为小微型企业,报送监管数据不真实;(六)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七)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十一)投资同一家银行机构同期非保本理财产品采用风险权重不一致;(十二)购买非保本理财产品签订可提前赎回协议,未准确计量风险加权资产;(十三)未按规定计提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风险加权资产。
《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2004年第6号)第八条、第三十六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会令 2010年第1号)第九条、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2004年第3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2012年第1号)第一百七十八条、附件9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相关内控管理和业务审慎经营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