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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这些银行被处罚!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依法对部分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有关规定,对3家银行共6家分支机构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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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银行6家分支机构收到大额罚单


这6家分支机构分别是:农业银行吉林市江北支行、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建设银行德阳分行、建设银行娄底分行、建设银行东营分行、建设银行建德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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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央行公示信息显示,农业银行江北支行存在的违法行为类型有:1、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2、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泄露客户信息。央行对其给予警告处罚,并处罚款1223万元。农业银行江北支行时任行长、副行长、营业室业务主管和员工,分别被罚1.75万元至3万元不等。


二、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存在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违法行为,被罚411万元。


三、建设银行德阳分行、东营分行和娄底市分行存在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违法行为,对其处罚款1406万元、514万元和533万元。


央行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也约谈了相关金融机构,责令其立即整改。


对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零容忍”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央行一直高度重视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工作,坚持对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零容忍”,对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前期,部分媒体报道了个别金融机构员工涉嫌泄露消费者金融信息。央行依据属地原则调查立案,发现涉案金融机构存在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权的行为,依法依规对涉案金融机构严肃查处。央行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责令涉案金融机构以此为戒,全面排查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监管和反洗钱信息保密工作,督促金融机构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完善有利于保护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和落实《反洗钱法》信息保密要求在内的各项金融消费者权益机制,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


央行“手把手”教你保护自身金融信息安全


在处罚这些银行同时,央行也“手把手”教大家保护自己的金融信息安全,都有哪些妙招,快来看看↓↓


一是要保管好身份证件、银行卡、银行(支付)账户等,不要转借他人使用;


二是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不要随意在各类线上线下渠道留下个人金融信息;


三是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切勿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谨防个人金融信息被盗;


四是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


五是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等,及时销毁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 


六是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手机短信、邮件和不明链接,不要随意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谨慎使用公共WIFI、免密WIFI;


七是发现个人金融信息泄露风险,要及时联系公安等部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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